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对湖南俊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截至2023年5月20日,2户债权总额合计91,996,870.97元,其中本金67,147,704.15元,利息24,849,166.82元(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或按标的债权文件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为准),上述债权由工业用地、厂房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上述债权进行公开招商处置。
一、湖南俊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耒阳市龙形煤业有限公司等2户债权资产情况
上述债权的债务人分别位于衡阳市衡阳县及衡阳耒阳市,债权资产信息详见债权资产信息详见公告清单。
公 告 清 单 | |||||
单位:人民币元 | |||||
序号 | 债务人 | 担保人 | 本金 | 利息 | 合计 |
1 | 湖南俊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俊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刘俊健、李春花、赵黎明、王小燕、刘志伟、李翠英、贺黎明、杨娜 | 64,841,909.03 | 22,100,674.23 | 86,942,583.26 |
2 | 耒阳市龙形煤业有限公司 | 许贵贤、耒阳市富弘能源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2,305,795.12 | 2,748,492.59 | 5,054,287.71 |
合计 | 67,147,704.15 | 24,849,166.82 | 91,996,870.97 | ||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2023年5月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2023年5月20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迟延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 |||||
二、抵押物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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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俊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经理、谭经理
联系电话:15874163192、18613861290
注:1.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上述信息仅供参考,长沙湘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清偿的罚金、违约金等,以主债权协议、从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3.公告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原已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4.披露的相关担保情况仅供投资者参考,实际以投资者阅档自行判断为准。
5.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责编:陈维
来源:湘江资产